江蘇南京江寧暴雨后多處古建筑正坍塌
“主題南京”學術團是一幫非常熱心文物保護的年輕人。這個暴雨連連的梅雨季節,他們多次利用周末和節假日走訪了高淳、溧水和江寧的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心里也焦急如焚。
“高淳溧水離南京主城較遠,許多宗祠建筑和戲樓卻都得到了很好的保護,然而江寧的幾處古建筑境遇卻十分的尷尬和糟糕,隨時可能坍塌。大雨還會來,不知道這些古建筑是不是會更糟。”他們呼吁,江寧區在快速的城市化同時,有義務保護歷史文化遺存。
孫家祠堂:
村子的“皮”不在了,“毛”將焉附
江寧區方山東面是大學城,這里原來有處“下王墅村”。孫家祠堂就坐落在這一帶,因為構件精美及缺乏保護,這處祠堂備受南京的文保愛好者關注。
在芝蘭路和龍眠大道的交叉處,一棟正在建設的高樓旁,靜靜躺著孫家祠堂和其附屬建筑、兩座牌坊。“主題南京”老邵介紹,孫氏祠堂總建筑面積為1023平方米,共有三進,分別是門樓、正殿和享堂,是南京地區唯一保存最為完整的明清古祠堂。類似格局的祠堂,全江蘇都不多見。
記者看到,祠堂東側牌坊保存比較完整,牌匾和坊額上刻著“圣旨”、“節孝坊”,表明這是一座皇帝批準敕建的節孝牌坊,牌坊的坊梁上刻有“旌表故儒孫根乾妻王氏之坊”。西側牌坊只剩下石質“骨架”,坊梁上刻寫著“旌表贈朝議大夫孫大中妻恭人張氏節孝”。 不過一塊“南京江寧區不可移動文物”的標識牌沒有給這處古建筑帶來任何的保護,靠近新建大樓的附屬建筑尤為殘破。老邵說,這處文物之所以淪落至此,直接原因是周圍的村莊在城鎮化改造中沒有了。“村莊和宗祠是‘皮’和‘毛’的關系,‘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
“孫家后人也急切盼望能得到有關部門關心和重視,批準孫氏宗親籌資進行保護性修復,或改建成民俗館,對外開放。”
楊柳村:
表面光鮮,很多古建筑正在倒塌
湖熟街道前楊柳村古建筑群是南京地區規模最大的明清民宅遺存,2002年被列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5月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但楊柳村古建筑群真的不是一般人眼中的狀況。
眾所周知,“九十九間半”已經被修葺一新,并被辟為江寧區民俗博物館,2015年6月的價格是40元每人。但大多數人不知道,在“九十九間半”的東面,有十多處多進穿堂式高墻深院建筑,卻大多已經倒塌或正在倒塌。
由于歷史的原因,這些古建筑大多數被分割改造,有的用于居住,有的用于養雞養鴨,還有的則已經倒塌或正在倒塌,對比“九十九間半”,雖然外墻上大多數嵌入“江寧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牌子,但并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和修繕。
前楊柳村230號民居的住戶是一位六十多歲老太太,她說,“230號宅院是楊柳村最早建的房子,比‘九十九間半’早,但目前中間的廳已經倒塌,只能當成鴨圈養幾只鴨子。”老太太希望政府早日對這處古建筑實施保護和修繕。和前楊柳村230號類似,前楊柳村125號、366號等幾處古建筑的住戶也紛紛表示,他們的房屋坍塌破壞得厲害,希望政府對這些古建筑也加以保護和修繕。
佘村潘氏住宅:
搖搖欲墜,大廳一小半已經坍塌
潘氏住宅是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有“佘村九十九間半”、“南京最美的磚雕門套”等美譽。該建筑群據說始建于清順治年間,由巨商潘恒才建造,咸豐年間部分毀于太平天國戰火,后又重建。
潘氏住宅由三個宅院組成,每宅三進,共計60余間,占地約750多平方米。整個建筑結構嚴謹,均為三進穿堂式高墻深院,保存較好的是西邊宅子,每進有門樓,門樓上均有磚雕石刻,飾以人物、花卉、禽獸等精美圖案,鐫刻楷書“天錫純嘏”、“福祿申之”等吉語,其他房間則是當年的大廳、客廳、住房、廚房、雜屋等。
然而如今這處老宅搖搖欲墜,大廳的一小半已經坍塌,地上滿是磚頭、瓦片和垃圾。地板不時翹起,走在上面得擔心腳戳到釘子,而“咯吱咯吱”的聲響不斷,更讓人心痛。
這處市級文物,正在倒塌已是不爭的事實,然而至今相關部門也沒有拿出一個解決的辦法。
[政府]
不可移動文物
專項經費不足
在江寧,像省保單位楊柳村“九十九間”曾得到過數千萬的修繕資金,因此保護得很好;但周邊老建筑被關心的卻很少,這正是因為修繕資金遠遠不夠。
文物部門自有其難處。江寧區文廣新局文物科王科長訴苦說,江寧共233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不可移動文物,但每年文保投入不足千萬元。
他詳細解釋說,像國家的文物保護修復、利用規劃相關的專項經費從此前的每年50萬元增至500萬元。“經費有限,但總投入肯定不足千萬元。而且國家的還不是固定有的。”
對汛期文物的安危,王科長也很著急。他說,江寧文物部門也巡查了,老屋子汛期基本都漏雨,“但經費就這么多,全修繕肯定做不到。而且《文物保護法》規定屬于“誰使用誰修繕”,即產權人和使用人來修繕。很多產權人、使用人修不起,修繕更加舉步維艱,我們文物部門只能盡責任。”
而一項測算是,僅孫家祠堂,總費用不會少于500萬元。
[文保志愿者]
能否引進民間資本
進入“社會化保護”
不過在文物保護志愿者眼中,文物保護確實有輕重緩急的,雖說級別越高的文保單位肯定是保護重點,但沒有級別的控保單位也不能塌了卻不管。
目前,文保界有兩種觀點,一種是文物歸國家所有,買賣和租賃都是不允許的,轉讓使用權自然也無從談起,現有的《文物保護法》需要重新修訂相關條款;而另一種觀點認為,政府財力有限,很難照顧到無級別的控保文物,與其讓古建筑在風雨中坍塌,不如引進社會資本,從“政府保護”向“社會化保護”過渡是大勢所趨,應該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搶救古建筑。
“一些老街區老建筑里的人連生活都困難,如何實現‘誰使用誰修繕’。”老邵說,他的想法是:首先,文物部門還是要繼續加大投入,第二,地塊涉及到文物的,對開發商應該帶條件出讓——讓開發商對文物建筑進行修繕,打造成文創展示、文教等公共建筑。
對引入社會資本,老邵的想法是,確實可以學利用博客為山西古建奔走呼吁的“愛塔傳奇”設立文物維修基金,愛好文物的人都能來捐款,但最終基金的每一分錢如何支出,誰來監督也是難題。“雖說有什么第三方,但說是好說,真正做起來確實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