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城市歷史文化的根與魂
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城市的整體發展戰略,摸清底數、規劃先行,推動城市更新與保護融合發展
在城市更新過程中,如何處理新與舊、拆與留、改與建的關系,是一個重要課題。不破壞地形地貌、不拆除歷史遺存、不砍老樹……不久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實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堅決制止破壞行為。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個城市的歷史遺跡、文化古跡、人文底蘊,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歷史文化以各種方式保留在城市肌體里,沉淀為獨特的記憶和標識,例如北京的胡同、上海的石庫門、福建福州的騎樓,等等。以真實的歷史文化遺產為載體,城市的文脈才能得到有效傳承。在推進城市更新的實踐中,強化“保護”的理念,切實守護好城市歷史文化,既是在呵護城市底蘊,也有助于廣大市民堅定文化自信、增強家國情懷。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傳承和遺產保護,推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實踐取得重大進展。截至目前,國務院公布了134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劃定歷史文化街區895片,確定歷史建筑3.68萬處。同時,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我國基本形成了以文物保護法、城鄉規劃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為骨干的歷史文化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新形勢下,城市更新理念應與時俱進。比如,上海虹口區春陽里、黃浦區承興里、普陀區金城里均確定為保護保留的風貌街坊,小里弄、石庫門和老弄堂等特色建筑被原汁原味地修舊如舊。改造后的歷史文化遺產得以持續活化利用,并融入城市功能。福建廈門鼓浪嶼歷史文化街區利用歷史建筑建設唱片博物館,廣東廣州通過建設歷史文化步道串聯散落的歷史遺存,浙江杭州利用老工業園區和工業建筑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一些創新探索,為城市更新打開了新的維度。
更新與保護,也應相輔相成,讓歷史文化與現代生活交相輝映。今天,越來越多的城市認識到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但更應看到,歷史街區的人也是活態文化的一部分。人的活動附著人文魅力,是體現城市歷史文化傳承的關鍵要素。如果搬空居民、打造景區,則會讓歷史文化遺產失去活力。西藏拉薩市堅持20多年持續整治八廓街環境,提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實現“保護古城、改善民生”雙贏;北京楊梅竹斜街等一些保護模式比較成熟的歷史文化街區,開始布局讓居民、社區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區域更新。事實證明,在加強保護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讓歷史文化遺產更好融入百姓生活。
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在城市更新過程中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必須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城市的整體發展戰略,摸清底數、規劃先行,推動城市更新與保護融合發展。與此同時,強化監管、狠抓落實、及時問責,對破壞城市歷史文化遺產的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在保護中更新、在更新中更好保護,才能保留城市歷史文化記憶,讓城市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