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對縣級文保單位被野蠻拆毀迅速問責
近日,浙江省文物局對該省溫州市平陽縣鰲江鎮縣級文物保護單位——藍田宮被拆毀案件中的相關責任主體、責任人進行通報并問責,要求對被拆毀的文物原址重建。
據了解,藍田宮舊名藍田太陰宮,位于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鰲江鎮藍田村,占地約400平方米,始建于南宋乾道年間,迄今有800余年歷史。古宮歷經數百年風雨,失修塌圮,殘宇蕭寂。清康熙、乾隆年間重建宮宇3間,道光年間拆建前后殿各5間及左右廊和戲臺等,光緒年間建后宮5間。經重修擴建后,古宮分為前、中、后三殿,是舊小南地區頗有名氣的古宮,也是小南區唯一的集市廟會場所,“文革”期間遭到嚴重破壞。1990年至1996年,按仿古手法先后整修三清殿、太陰圣母殿、前殿、走廊和戲臺等。2000年,藍田宮被列為第六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今年5月4日上午9時許,浙江省文物局接到群眾舉報,縣級文物保護單位藍田宮被拆毀。浙江省文物局立即派出專人赴現場進行調查。經查,鰲江鎮政府于2016年將該地塊列入治危拆違的紅線范圍。平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及縣文物保護管理所得知消息后,曾多次約見鰲江鎮政府領導,并致函該鎮政府要求在城中村改造中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明確提出藍田宮的相關保護措施和要求。但鰲江鎮政府仍在與溫州匯中建設有限公司訂立的拆遷協議書中明確要求“紅線范圍內所有建筑物全部拆除”,并于今年4月30日實施了拆除行為。
“這是在‘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2016—2018)’中一起典型的故意拆毀不可移動文物的法人違法案件。”5月8日,浙江省文物局緊急約談平陽縣政府相關負責人,指明問題的嚴重性,要求平陽縣政府從快從嚴進行查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在原址予以重建。平陽縣委、縣政府迅速成立調查組,調查案情、啟動問責程序,一批相關責任主體、責任人第一時間受到查處。
據浙江省文物局負責人介紹,為遏制文物法人違法案件高發的態勢,進一步做好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特別是做好治危拆違工作中的文物保護工作,杜絕類似案件再次發生,浙江省文物局結合正在開展的“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專門組織力量對全省文物安全狀況進行大排查,以避免在治危拆違行動中不可移動文物再次遭受類似的損失。對不依法履行文物保護職責、決策失誤和失職瀆職導致文物遭破壞、失盜、失火的,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于發生文物安全事故、安全案件隱匿不報、瞞報、漏報的行為,一經查實,從嚴追責,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