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洛陽違規建仿古建筑,驚動國家文物局!
近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隋唐洛陽城遺址的西南端,建起了一座仿古角樓。據了解,它的建設并未得到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的同意。
仿古角樓處在隋唐洛陽城外郭城南城墻與西城墻交界處,因而被稱為南城墻西角樓。從外觀上看,這座角樓已經建設成型,以灰色陶瓦鋪頂,有上下兩層,屋檐采用挑檐手法,門窗框均涂成紅色,遠遠看去頗有古意。
然而,透過欞條就能看到窗戶內側使用了合金一類的現代材料,與角樓外部的整體風格不甚相合。二層的紅色欄桿表面有斑駁的白點,像是表面發生了剝落。角樓目前沒有施工,南邊的工地上,工人正在修建城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批準前應當征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古都名城,如此仿古建筑,能否展示隋唐洛陽城的歷史風貌?
據了解,早在2017年洛陽市就提交過南城墻遺址保護展示工程設計方案。2017年5月,國家文物局發布《關于隋唐洛陽城南城墻遺址保護展示工程設計方案的意見》指出,暫不同意隋唐洛陽城南城墻遺址保護展示工程設計方案;不同意進行覆罩、露明、模擬或木構架標識展示。2018年1月,國家文物局否決了再次上報的方案,認為所報方案深度不足,未能充分說明項目實施的可行性。2018年4月,國家文物局批復,原則同意隋唐洛陽城外郭城南城墻遺址保護展示工程設計方案,但暫不同意城墻西角樓遺址、東角樓遺址、厚載門遺址的節點設計方案。
洛陽市在方案再次修改和報批的過程中,于2018年底開始建造南城墻角樓。為此,今年2月1日,國家文物局發布《關于隋唐洛陽城南城墻東西角樓厚載門及護城河遺址保護展示工程設計方案的意見》指出,當地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后實施。同時,針對有群眾舉報隋唐洛陽城南城墻角樓遺址存在未批先建問題,請河南省文物局盡快調查核實,研提處理意見,并將有關情況報送國家文物局。
專家指出,已經建造的角樓沒有經過充分的研究和論證,也沒有征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屬于違法建筑。似是而非的仿古建筑也會讓人們認為唐代的角樓就是這樣,產生誤導作用。
當地表示對推進西角樓保護展示工程操之過急
公開資料顯示,隋唐洛陽城始建于公元605年,歷經隋、唐、五代、北宋諸朝,于530多年后廢毀。時至今日,遺址雖然面積廣闊,但大部分都埋在地下,僅有少數露出地面。從2008年起,洛陽市政府開始實施保護展示隋唐洛陽城歷史格局的工作。
洛陽市文物局局長余杰介紹,西起王城大道、東至洛龍區城角村的隋唐洛陽城南城墻遺址,長約7200米,因地面占壓相對較少,保存較為完整,成為隋唐洛陽城遺址保護展示工作中較具可行性的一部分。
2018年,當地委托第三方編制了《隋唐洛陽城南城墻東西角樓、厚載門及護城河遺址保護展示工程設計方案》。方案指出,“標識南城墻位置及歷史面貌,更為直觀地表達城墻文化,幫助人們認知隋唐洛陽城。”
根據洛陽市政府采購網公開的信息,洛陽市文物局在2018年8月5日與一家企業簽訂了隋唐洛陽城南城墻遺址(一期)保護展示工程的施工合同。同月,地面附屬物征遷開始。12月,西角樓建設動工。
“我們確實是過于自信了。”余杰說,他們沒有料到上報的方案中關于角樓的部分未被完全認可,對推進西角樓的保護展示工程也操之過急了。
針對人們關心的角樓設計依據問題,方案指出“根據間接的考古及古籍資料,推測角樓的建筑形制”,具體而言,是參考了洛陽宮城的角樓遺址,以及敦煌莫高窟壁畫中所繪的角樓形象。
對此,專家指出,沒有充分依據的復建,是對歷史的不尊重。國家文物局的意見也指出要“明確東西角樓、厚載門遺址展示設計的考古依據,厘清遺址的范圍、布局、形制、歷史沿革,補充相關考古勘探和發掘資料”,“充分考慮東角樓遺址、西角樓遺址的保存現狀和隋唐洛陽城遺址展示需要,研提多種展示比選方案,加強保護性設施功能布局、外觀樣式、文物影響等方面研究,增強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西角樓建設已經停止,正在研究補救措施
土木建筑的遺址采取地表上覆蓋的方式,是當下比較常見的做法,在國外也有很多案例。南京大學歷史學院教授賀云翱介紹,保護展示如果做得好,不但能起到保護作用,還能讓這些殘破的遺址非常好地展現給觀眾。但是有一個前提,方案和設計要經過專業的論證,需要按照程序申報。“每一次論證都有不同學科的學者從各自專業的角度來幫助設計方案把關,更好地發現不足。這些程序體現了科學性、嚴謹性,確保工程建成后達到保護好、利用好的結果。”
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時代的發展,對隋唐洛陽城進行一定的保護展示有一定必要,但希望經過幾方論證、聽取專家意見,能夠有一個更好的方式展示歷史文化風貌。
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張杰指出,在遺址保護中采取仿古復建的方式,是全國有代表性的做法,但不是唯一方式。“目前在遺址保護展示中,國內技術偏窄。遺址保護需要探索多種途徑,并進行正向引導。不鼓勵僅用復建的方式來進行保護展示。”張杰建議,在遺址保護的問題上,需要公眾參與,也需要專家的底線思維。
據余杰介紹,目前,當地已經叫停角樓工程,并研究補救措施。河南省文物局相關負責人也來到現場指導,提出了整改善后意見。洛陽市近期也將組織古建、考古等方面的相關專家就角樓的善后處理拿出整改方案。
對文物進行復原性保護前,須經過相關專家論證和上級文物部門批準,正是為了避免盲目輕率的決策對文物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畢竟文物一旦遭到破壞就是不可逆的,“亡羊”之后或許就沒有“補牢”的機會了。然而,在全國范圍內,不少地方的文物保護工程也存在未獲審批便擅自開建的情況,這不但是對文物本身的不負責,更是漠視文物保護法的違法行為。
“先斬后奏”,甚至“只斬不奏”,如此一來,違規行為步步蠶食,法律法規節節后退,沒有依法審批的工程也能堂而皇之地開工。用既成事實綁架上級部門決策、逃避法律約束,這種僥幸心理要不得,如此違法行為當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