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木構古建筑防火技術保護的探討
本文主要通過對古建筑特點的分析,尋找出古建筑保護的防火弱點,進而提出有效的防火方法,并通過進一步的設計上的改進,對古建筑加以保護。
1.我國古建筑的火災特殊性
由于我國古建筑本身的特殊性,易于發生火災是其致命的弱點。由于我國的古建筑以木質結構為主,因此其燃燒性和火焰的傳播能力都相當強,一旦起火,就好像裝滿干柴的爐膛,加上嚴實緊密的屋頂,導致火災發生時的屋內的煙與熱很難散發出去,使得屋內的溫度驟然上升,迅速燃燒。由于古建筑的結構原因,其構件具有較大的表面積,同時木材之間的縫隙和拼接也較多,而且很多建筑都在山上,通風條件特別好。所以一旦發生火災,大火迅速蔓延,火勢兇猛,甚至形成立體火災。所以,古建筑的火災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1.火災的荷載較大,而且古建筑的耐火等級偏低。在我國,古建筑多采用木結構為主的結構形式,梁、斗、柱層層疊疊搭筑而成。一般的古建筑,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積所使用的木材大約為1立方米,對于結構較為復雜的古建筑,木材的使用量還要更多,因此火災荷載遠要比現行的國家標準所規定的火災荷載高得多。同時,我國古建筑中的各種木材構件,其燃燒和傳播火焰的條件都非常充分,所以當火災發生時,屋內的煙與熱很難散發出去,致使屋內溫度快速升高,甚至形成立體燃燒。
1.1.由于我國古代對于消防設施非常缺少防火以發生火災時,撲救難度非常大。在我國,古建筑的分布廣泛,而且基本處于遠離都市的深山之中。這些古建筑在建設之初往往沒有考慮到自救問題,所以消防設施相當匱乏防火時也缺管消防意識,所以當防火發生時,城鎮的消防人員很難第一防火趕到救援。另外,很多古建筑都存在缺少水源的問題,特別是一些比較高大的建筑,即便有水也很難救援。同時建筑周圍的道路狹窄,門檻、臺階等設施對于救援也有一些阻礙作用,使得古建筑的救火更加困難。
1.1.古建筑問題復雜,管理及體制不順。古建筑當地政府與其管理部門使用體制不順。由于對歷史文化名城及街區的規劃落實緩慢,為了最大限度追求經濟利益,管理部門往往盲目使用,卻忽視了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問題。利用古防火開設飯店,旅館,工廠,倉庫等比比皆是。隨之而來的電線亂拉亂接,開關隨意設置,火源不受管理等問題,都極大的提高了火災隱患。
1.1.沒有避雷設施。從歷史上可以看出,我國古建筑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受到雷擊火災而毀,所以說避雷設施對于我國古建筑而言是十分必要的。由于我國古建筑的高度、環境、結構等原因,其自身又具有較大的空間,加上周邊高大的樹木,使得古建筑極易受到雷擊。就目前而言,絕大部分古建筑都沒有安裝避雷設施,個別建筑有避雷針或避雷帶,但是也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檢測,使得其避雷效果微乎其微。
2、古建筑消防保措施及對策
2.1防火風險評估。要想保證古建筑的安全做到防火減災,第一步就是要積極進行調查,并根據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進行相關的評估。其中,識別火災隱患及火災發生危害,例如疏散出路被堵塞等一些相關的影響都要考慮其中。對古建筑的火災風險評估,是對建筑物的整體安全性的客觀論斷,這對于古建筑的消防規劃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古建筑防火火措施,可以通過調查建筑結構、可燃物的分布、人員結構與數目、文物的價值與分布、起火可能性、消防設施的類型與分布、消防管理水防火方面的情況,通過分析建筑物的危險等級,對不同危險系數的區域進行劃分,重點保護危險系數較大的區域。
2.2在古建筑的設計上,應當盡量性能化,提高建筑的消防能力。現在,對于古建筑的防火規范防火有建立起來,很多古建筑都是依據現代建筑來進行管理的。但是由于古建筑本身的特殊性,這樣做很明顯是不合理的,也沒有切實的保障好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所以目前很多消防部門也針對防火現象做出了相應的反應,主要就是加強隊伍的能力培訓,加強防火意識與安全常識。雖然這些條文及規定在建筑的防火中非常重要,但是對于古建筑而言并沒有起到真正的作用。只有真正掌握古建筑的建造規律,對古建筑的火災隱患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夠更好的處理突發事件,起到對古建筑的真正安全有效的保護。
另外,由于古建筑的特殊性,必須要因地制宜的采用性能化設計方式。性能化防火設計,要以對古建筑的充分考察和了解為基礎,例如內部的文物布置、房間結構、材料以及室外的情況等等一些因素,都要重點考察,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計算機的模擬計算,同時與現代建筑的防火方式相結合,制定出符合古建筑特點的防火方案。只有這樣,才能對古建筑起到真正的保護作用。只有在對古建筑充分了解的情況下,才能夠提出行之有效的保護措施,當火災發生時,給予古建筑最有效的保護。
2.3 從結構與管理上進行消防保護
2.3.1現在對于古建筑的保護防火要就是要做好修復以及改造工程,提高防火保護措施。對于一些易燃燒的部件及結構,都要做好防火處理,比如用防火涂料進行粉刷等等。古建筑的木質結構部分,應當粉刷透明的防火涂料。對于其他不影響外觀的部分,就可以涂上耐火極限相對較高的厚型耐火涂料,以提高對建筑物的耐火極限。對于一些過為破舊的木樓板,可以用混凝土現澆樓板來替代,需要修善的吊頂也可以使用輕鋼龍骨石膏板來完成。對于耐火極限較低的建筑,還應當使用新增消防設備的方法,來達到對建筑物的防火保護。
防火3.2注意防火間距。在很多城市中,古建筑與現代建筑的距離都不遠,所以在對古建筑進行修復和改造過程中,應當適當的在古建筑與現代建筑中間增加防火設備,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避免火災發生時的大火蔓延。對于一些山林中的古建筑,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設置有效的防火帶,通常防火帶為30米至50米左右,防止古建筑與周圍的山林樹木火勢交差。
2.3.3增加防雷處理。對于古建筑而言,在不改變其外部結構的情況下,一些較為高大的建筑應當安裝防雷設備,其接地電阻應小于10歐姆,并在每年的雷雨多發季節進行定期的檢查與維護,如果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以免發生危險。
2.3.4做好消防水源和消防車道的建設。對于在城市內的古建筑,應當充分利用防火供水管網,在古建筑內增加室外消火栓,同時保證消火栓的兩支噴嘴直徑為19mm水槍同時出水的水量。對于消火栓的設置,應以環形管網為宜,同時設置兩個進水口。如果是在山區內的古建筑,則應充分利用好自然水源,如河、溝、水塘或堰等,開挖容量100-2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建立消防泵站,配置消防泵,做好建筑物的防火準備。對防火山上一些缺水地區的古建筑,應當通過現代的輸水設備將水輸送到古建筑。同時還可以在古建筑群內修葺消防車道,但不應影響到建筑的整體景觀。這樣就能夠更好的預防火防火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
2.3.5對于火災的管理,最根本的還是在建立建全消防制度,增強組織建設。對于古建筑而言,更應加強火災安全領導小組防火設,并組織好防火聯防隊伍。落實防火責任制度,由臨近單位、企業和各基層組織層層落實,聯防協作,群防群治。對于消防隊員,還應當不斷進行業務培訓,提高防火意識,增加業務能力。以防火建筑消防管理規則》為依據,建立建全相關的規章制度,使古建筑的防火做到防火可循、有法可依,真正的將古建筑的防火管理落到實處。
小結
本文主要通過對古建筑從結構到設計的詳細介紹,具體分析了由于其結構特點所帶來的防火安全隱患。根據古建筑的實際特點,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通過進一步的分析與研究,為我國古建筑群的消防技術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