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第一個建筑工程的官方創作
中國古代建筑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文化傳統。作為中國第一部詳細討論建筑工程技術和規范的官方工作,《建筑法》具有深遠的現實和歷史意義。
官方規范北宋元福三年(1100),將監督員李誡編成《建筑法》,是崇寧二年(1103)正式頒布的第一部關于建筑工程技術和規范的官方工作。這本書收集了宋代建筑設計和施工的經驗,對后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本書對中國古代建筑史的研究、唐宋建筑的發展、宋代及以后的建筑形狀、工程裝飾技術、施工組織管理等都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全書36卷,357篇,3555篇。除前面的詳細閱讀和目錄外,主要內容如下:
“看詳”: 主要說明以往的數據、做法和原因,如屋頂曲線等。
卷一、二: 《總釋》和《總例》對書中出現的各種建筑物和構件的名稱、規定和術語進行了標準化解釋。指出不同時期使用的詞匯的演變,統一術語。《總例》是本書的一般例子,包括方向、水平、垂直定律、方形、圓和各種正多邊形實用數據、廣、厚、長等常用詞的含義、計算材料的原則等。
卷三: 壕溝制度,石制制度。
卷四、五: 大木制度。規定了材料的用法。大木材的比例和尺寸以材料為基本模數。
卷6-11: 小木制作制度。
卷十二: 雕刻制度、旋作制度、鋸制系統、竹制系統。
卷十三: 瓦制、泥制。
卷十四: 彩畫制度。
卷十五: 磚窯制度。
以上共有13個工作,即工作系統,說明如何根據建筑等級選擇材料,確定各部件之間的比例、位置和相互關系。詳細介紹建筑各部分的設計規范、各部件的比例標準數據、施工方法和工藝、材料規格和配合成分,以及磚、瓦、玻璃的燃燒方法。
卷十六至二十五: 規定各系統下各類工作部件的勞動定額和計算方法。各類工作所需的輔助工人數量,以及船舶、車輛、人力等運輸所需的裝卸、貨架放置、牽引等工作量。最值得注意的是,它記錄了當時各種材料的容量。
卷26-28: 規定各工種材料的定額和質量。
卷29-34: 當時的測量工具,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畫的平面圖、剖面圖、構件詳圖,以及各種雕刻和彩畫圖案。
《營造法式》是我國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術書籍,標志著中國古代建筑已經發展到了較高階段。
據說《法國建設》在北宋出版時的現實意義不是對建筑施工的規范和指導,而是對材料的嚴格限制。本書是王安石執政期間制定的各項財政經濟相關規定之一,旨在杜絕建設工程腐敗。因此,書中描述了工作限制和材料的大量空間,如勞動定額,首先根據四季的長度分為中工(春秋)、長工(夏)和短工(冬)。工值以中工為準,長短工各增減百分之十,軍工和雇員也有不同的定額。其次,根據等級、尺寸和質量要求,包括運輸距離,甚至考慮水路運輸過程中水流的順流或逆流,加工木材的軟硬,規定了工值的計算方法。對各種材料的消耗也有詳細而具體的定額。這些規定為指定的施工預算和組織制定了嚴格的標準,便于組織生產和檢查。然而,從今天的常識來看,如此詳細的數據在現實經濟生活中不可能長期保持不變。因此,毫無疑問,《建筑法》的頒布是否能有效消除當時建筑工程中的腐敗。
《法國建設》的歷史意義在于,我們可以看到北宋宮殿、寺廟、官署、政府等木結構建筑的使用方法,這樣今天的人們就可以對宋朝的建筑有一個非常詳細的了解,物遺跡較少。通過書中的描述,我們還可以知道一些現有建筑從未保留過或未使用過的建筑設備和裝飾,如屋檐下的竹網,防止鳥類和鳥類,室內地面編織的圖案竹墊(類似于今天的地毯),以及雕刻圖案的圓盤裝飾的椽頭。
崇寧兩年(1103)出版的《法國制造》已經沒有存在,南宋紹興十五年(1145年)已經重刊,但出版物也沒有存在。南宋后期,平江府也重刊,但只剩下殘本,元代已修復。現在常用的《法式創作》版本是朱啟謙1919年在南京江南圖書館(今南京圖書館)發現的丁氏抄本(后習稱丁本),其實是完整的。后來根據減少影印,是石印小本;第二年由商務印書館按原大本影印,是石印大本。
1925年,陶湘根據宋殘葉的布局和大小,對丁本和四庫全書文淵、文溯、文津收入的進行了校勘,刻版印刷為陶本,然后由商務印書館縮小影印成《萬有文庫》,1954年重印,為普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