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的能保護和利用好古建筑
通過對古建筑現況的考察以及了解,得出我國古建筑現存的危機,即我國古建筑迫切需要保護。本文采用辯證唯物主義在結構和內容上回答了是什么,為什么,怎么樣?由此來進行對迫切性和嚴峻性的全面論證。
古建筑一般是指古人留下來的具有較長歷史年代的寺、廟、殿、塔、樓、宮、陵等建筑,它是研究古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藝術、宗教信仰的歷史資料,也是人類文化遺產瑰寶。古建筑作為體現古代建筑風格的唯一遺產,具有極為重要的歷史價值。但是隨著社會不斷向前發展,城市發展與古建筑保護之間的矛盾愈發突出,主要是:現代生活方式與古建筑的矛盾;現代社會價值觀與古建筑的矛盾;現代城市發展與古建筑的矛盾;人口增長與古建筑的矛盾。這些都是古建筑保護與利用過程中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一、古建筑保護與利用的重大意義
古建筑的存在,已遠遠超出了其作為建筑本身的價值和意義,它將歷史學、文化學、宗教學、哲學、美學、考古學、民族學乃至旅游學等不同學科的價值集于一身,是民族文化的綜合體。
1)古建筑的歷史價值。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中國古代建筑不論在結構上,還是有形式風格上,始終是承前啟后、一脈相傳,保持著一貫完整的建筑體系,具有獨特的風格和鮮明的特征,在世界建筑體系中獨樹一幟,這與中國的傳統文化及其價值取向、審美情趣有著直接的淵源關系。2)古建筑的社會價值。中國古建筑文化是中華民族優秀的文化遺產,具有明顯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做好繼承和保護工作刻不容緩、勢在必行。我國城市建設發展越快,古建筑文化就越需要得到切實保護。建筑作為凝固的藝術,承載著大量而豐富的歷史信息,通過對各個古建筑的研究可以使我們對各個歷史時期的社會,文化,藝術,政治等等各方面歷史問題等到詳盡的研究和了解。所以對古建筑的研究與保護是重要的且需不斷堅持,不斷完善的一項重要的文物保護工作。
二、古建筑保護與利用的主要原則
1)要從城市全局和城市整體發展來做好古建筑保護與利用。2)要兼顧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和生活環境改善,協調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3)在充分尊重歷史環境、保護歷史文化的前提下,對古建筑進行合理的開發與利用。4)研究分析古建筑的特色,充分挖掘和繼承歷史文化內涵,促進城市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5)保護修繕、整治和恢復應使其“整舊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跡和古建筑的保存應使其“延年益壽”,而不是“返老還童”。
三、古建筑保護與利用的內容
(一)古建筑的保護。主要包括類別眾多、零星分布的古建筑、古園林、歷史遺跡、遺址以及古代或近現代杰出人物的紀念地,還包括古木、古橋等歷史構筑物等。
(二)歷史地段的保護。歷史地段包括文物古建筑地段和歷史街區,文物古跡地段是由文物古跡集中的地區以及周圍環境組成的地段;歷史街區是指保存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歷史構筑物且風貌相對完整的生活地區。
(三)古城風貌特色的保護與延續。涉及的內容具有整體性與綜合性的特征,在實踐過程中主要包括古城空間格局、自然環境及建筑風格。
(四)歷史文化傳統的繼承與發揚。主要包括豐富的傳統文化內容,如傳統藝術、民間工藝、民俗精華等,它們和有形文物相互烘托,共同反映著城市歷史文化積淀,共同構筑城市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
四、古建筑保護與利用的方法
(一)古建筑保護方法。1)凍結保存。將保護對象原封不動的保護起來,允許必要的修繕和加固,但必須以不改變原貌為前提,并且修復和增添的部分應該是可以識別的,即修舊如舊原則。特別是對具有較高考古價值和歷史文化價值的古建筑在修復工作中,強調對其進行全面的考古歷史研究,一定要尊重原始資料和確鑿的考古學證據。2)重建。歷史上一些十分重要的古建筑由于各種原因已被損毀,但由于其具有極為重要的象征意義,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對其進行重建。但重建必須嚴格謹慎,因為重建必然失去歷史的真實性,在更多的情況下保存古跡更有價值。
(二)歷史地段保護方法。1)博物館式保護。其主要是指將地段的古建筑進行復原和修復之后,將從前的生活方式也一起保護起來,作為供人參觀、學習和觀光旅游的重要設施。2)拼貼式保護。這種方式是針對有價值的古建筑比較分散的城市而言,其中可遷建的古建筑可以按照環境的要求擇地集中在一處,創建一個“歷史地段”,尤其在城市發展過程中面臨改造的地段和歷史建筑,這種方式較為可行。
(三)城市整體空間環境保護方法。城市整體空間環境保護反映了古城的整體風貌與特色,它一定要從城市整體出發,采用整體性與綜合性措施對城市整體空間環境進行保護與控制,一方面要對體現城市傳統空間特色的原有因素實施保護,另一方面要對影響城市風貌特色的新建因素實施控制與引導。
古建筑保護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任重而道遠。保護與發展本就是城市發展變化中的一個全方位可持續的矛盾和統一的過程。在城市化進程中必須注意對古建筑的建設性保護,使城市化建設與古建筑保護相得益彰,相輔相成,從而達到保護與發展的整體協調。